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王灿律师,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中银律所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南京律师协会会员,南京刑法委员会委员,入选江苏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处理、辩护经验。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复合型的工作经验、多角度的思考模式、多维协同的工作方法,更能让其站在控辩双方的立场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办理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时,更有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如: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郑某某污染环境案、戴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某销售假药案、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刘某某强奸案、赵某某贩卖毒品案、陈某某行贿案、郁某某滥用职权案、周某某挪用资金案、唐某某非法经营案、李某诈骗案、孙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高某某破坏计算机案、龚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胥某合同诈骗案、梁某某受贿案、何某某传销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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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就面临罚款,甚至是刑事处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荆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销售不达标食品致严重食害者,将面临法律严惩:轻则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中度情节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后果则判七年以上,可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食品安全犯罪,绝不容忽视。

该法律严惩严重销售不安全食品行为:食物中毒事件可能导致三年以下徒刑和罚金;严重损害健康或情节恶劣者,刑期可达三年至七年,高额罚款;严重后果者,最高可判七年乃至无期徒刑,罚金并可能剥夺财产。核心关注食品卫生安全。

根据法规,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罪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如致人严重健康损害或引发公共卫生危机,将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高额罚金,严重者可判七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需赔偿财产损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者,应根据其罪行危害程度量刑。轻微违法未造成健康威胁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已造成健康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罪行极其严重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