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兰台(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雯婷律师,长期躬耕于合同债务、婚姻家事服务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逻辑思维严谨,从业以来秉承“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着专业的工作态度,披荆斩棘的工作精神,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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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购房,婚后独自还贷,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购置并登记在名下的房产,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应认定为个人所有。因此,这栋房产应被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男方父母婚前首付按揭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男方私人资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分。若房产是登记在夫妇两人名下的话,那就表明这是男方父母赠予他们母子二人的物品,属于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女方婚前购房,婚后独自还贷,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购置并登记在名下的房产,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应认定为个人所有。因此,这栋房产应被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根据现行法律,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独自承担贷款,房屋及贷款均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后房屋和债务均视为个人财产和债务。婚后配偶参与还贷不影响房屋属性,但离婚时需退还配偶已偿还贷款部分。

女方婚前购房并婚后独自还贷,是否视为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若女方婚前全款购房并婚后独立还贷,则属个人财产。若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涉及资金及增值部分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益归属,避免纠纷。需关注资金流向,防止与共同财产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