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检察院批捕后,在
审查起诉之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
辩护人才可以有阅卷的权利。
对此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案卷材料;如果是由非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则需要经过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才可以行使阅卷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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