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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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在处理某个案子时,有时候可能发现其中有一些主要的事实已经很明了,不用再去花太多时间查证核实这些事了。这时候他们会把精力集中到这部分清晰无误的事情上来,然后先下个审判结果出来。就是说,咱们在法院处理某个案子的过程中,如果已经明确了债务人和他的继承人都发生了变化这个重要事实,那么法院就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等等,直接对这个继承权的问题做出裁决。

如果一个人去世了没留下家属也没有亲朋好友给他在遗嘱里留些财物啥的,那这些东西就会被政府拿走,用在公共福利上;要是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他死后的遗产就会归那个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说,如果一个欠债的人死了以后,他的遗产既没人继承也没人接受遗赠的话,那这些遗产就会被政府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收走,而不是让他的家人来继承。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在无继承人继承亦无受遗赠者接受的情形下,遗产将会归属国家,用以投入到公益慈善领域之中;若逝世者生前系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其财产则会移交给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这就意味着,倘若遗产无人继承,那么这些财产便会被划拨给国家或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非由个人来继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个人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若债务人离世之后无继承人亦无受遗赠者,则其名下之财产应交由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予以管理并投入公益事业使用。此举意味着,遗产将无法直接用于清偿债务。然而,若债务人尚有继承人存在,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继承人理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起相应的责任。因此,如若债务人确有继承人,债权人有权对继承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若无继承人亦无遗嘱接受者,则该遗产将归属于国家,并用于公共利益领域;若死者在世时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其遗产将归属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就意味着,当债务人身故之后,倘若其遗产既无继承人继承,亦无遗嘱接受者,那么这些遗产将会被划拨给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而非由债权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