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的,公民本人或者其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的宣告,法院在査证属实后会撤销宣告失踪的原判决。
并且失踪宣告撤销后,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代管职责终止,代管人应当将财产反悔又出现的失踪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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