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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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需主动提前30天(试用期内3天)书面通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在合同解除当日出具证明,15日内处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移。如条件允许,应支付经济赔偿并确保工作交接。双方需履行合同义务,单位保管合同文本至少2年。员工应善始善终完成工作交接。

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时,无需赔偿;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者需承担经济损失。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三十日后离职为合法。提前通知是劳动者义务,即使面临反对或威胁,也不影响其权利。双方应尊重法律,共同维护就业环境和劳动秩序。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的义务应由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履行? 员工试用期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通知雇主离职,试用期结束后,解除雇佣合约应提前至少三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可协商确定离职时间。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欲提前解约,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能单独设立。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薪资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或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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