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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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的监管部门是什么,如何进行投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寻求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进行有效的投诉沟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该机构将会负责处理您的投诉;为了确保投诉的成功解决,在投诉之前,请务必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针对房屋物业问题,建议如下:遇问题,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该部门负责监管物业行业;投诉前,充分准备,避免口头投诉,选择书面提交材料;查阅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提供详实全面的证据。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规定期限内发放工资,逾期未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若私人雇佣,员工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时维权至关重要。

如果您对物业公司不满或受到不公待遇,可向县级及以上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这些机构有权处理房地产相关投诉。物业及其服务企业是房地产使用权的监管机构,业主有权投诉其不当行为。投诉后,相关部门会积极调解处理,以打造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面对物业员工工作懈怠和事务处理滞后,可直接向物业部门主管投诉。若街道办事处履职不力,可向上级单位申诉,他们有义务受理并解决问题。若无直接隶属关系,可向地方房管部门投诉,重点监管物业收费管理问题。物业若坚持不良行为,可通过业主大会决策更换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