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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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不同:死刑立即执行死刑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刑立即执行须最高院院长签发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者,在无故意犯罪时,期满后应予减刑,执行机关提意见报高级法院裁定;若有故意犯罪情节恶劣,高级法院报最高院核准;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者,缓期期间重算并备案。

《刑法》第263条明确,抢劫大罪中可判死刑的情况包括:入户、公共交通工具、银行金融机构抢劫;多次或巨额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或救灾物资。满足这些情形及其他法定标准,法院可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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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应当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十分严重;第二个条件是没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第三个条件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