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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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票据承兑罪指个人或企业利用欺诈手法获取银行信用,致对方重大损失。如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自然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至七年,罚款不可免。若为单位犯罪,除罚款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同样按此规定受惩。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175之一,欺诈取贷致金融机构重大损失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加重罚金。单位犯罪除罚金外,对直接负责人及责任人按同样标准惩处。

"违法票据承兑罪"的自然人犯罪,最高可判五年徒刑或拘役,经济损失巨大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人组织犯罪则处以罚金,相关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按同样标准接受刑罚,参照个人条款执行。

非法票据承兑和支付、保证罪中,金融从业者对违规票据行为默许或担保,导致金融机构受损。定罪量刑依据犯罪性质和经济损失:轻者,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经济损失巨大的,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体系严格规定了对违规开具、承兑、付款或保证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个人最高可面临五年刑期(包括拘役);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者,刑期更长。单位违法则需集体罚款,并严惩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