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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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行为与案底的关联性在法律范畴内,所谓案底,通常是指行为人过去若曾触犯法律或有犯罪行为记录,则被视为具备案底。然而,关于取保候审的情况,需明确指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取保候审,都不会留下案底痕迹。原因在于,取保候审并非定罪处罚的前提条件,它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仅因接受了取保候审而被认定为有罪,那将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从本质上来讲,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历史罪行纪录的保留。其仅仅是一项按法律规定实施的刑事法律强制性措施。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尚未经由法院裁决确认是否构成犯罪。唯有在法院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之后,方能正式确立刑事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因此,若最终未能被判定为有罪,那么便不存在所谓的案底问题。

取保候审仅仅代表着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并非最终判决。因此,取保候审过程本身并不会在档案中留下任何痕迹或记载,因为这只是一个过程,而非关于罪犯定罪量刑的最终结论。因此,只有当司法机关判定被告有罪时,才会出现刑事犯罪记录这种性质的文件痕迹。最终如若获得了无罪裁决,那么便无需担忧所谓“案底”的存在。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并不能表示此案件已经获得了确定性的判决结果。被取保候审者在等待法律裁决之际,依旧需要接受法庭的审理和裁判。倘若法院判定该被告人为有罪之身,将依法依规对其作出相应的惩处,届时其档案中将会留下相关记录;反观若被告被认定为无罪亦或者罪行轻微至无需判刑的程度,则其档案中将不会出现相应的犯罪记录。因此,决定是否留有案底的关键在于法庭最后所给出的判决结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表现将会对最终裁判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假如法庭最终作出了无罪裁决,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产生所谓的“案底”。然而,若被判有罪,即便采取了取保候审,仍然无法避免会留下犯罪记录这一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有罪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