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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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每个情况。假设这个欠债的家伙跑路了,然后把钱财留给他亲人了,或者还闹出了怎么分担债务的纠纷,那这时候债权人或者他的亲戚就得找法院来帮忙处理这些事儿了。一般来说,法院会给你6个月到1年的时间去搞定这件事,这算是普通程序;如果情况简化点儿的话(比如没什么复杂的账务纠纷)就会给3个月左右的时间。当然,如果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需要更多时间,法院也会考虑的。

当你告赢了官司,但是被告却突然去世了,这时候你得看看人家还有没有亲戚或者朋友留下遗嘱把财产留给他的。按照咱中国的民法典来说,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这一条明确告诉我们,他的财产要留给亲属或者朋友来继承或者接收。假设说这个被告真的是孤家寡人,那他的财产就会被收归国有,用来做些对大家都好的事情。如果这个被告曾经是某个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他的财产就会归那个组织所有。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留下的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算其在世期间所产生之债权债务。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若债务人去世时并无遗产继承人或受遗嘱人承继其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将归属于国家所有,并被用作公共利益事业的用途;而若该债务人在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那么他的遗产便会归属到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之中。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继承人须在自身可继承财产范围内支付被继承人依据法定义务所应缴纳的税费及相关债务。若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价值无法足额支付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对超出部分的债项不予承担,除非出于自觉意愿作出偿还明确表示。而当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就无需再承担被继承人的税费及债务责任。

在债务人不幸离世后,若其个人名下未遗留任何财产,那么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该部分遗产将会被认定为无人继承、亦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在此情况之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遗产将依法归属国家,并用于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发展与建设。倘若逝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便会转交至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进行管理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