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解析:
一、被派遣
劳动者可以与
劳务派遣单位
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2)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4)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务派遣单位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劳务派遣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劳务派遣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