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因
工伤骨折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到四级伤残为27、25、23、21个月的本人
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到十级伤残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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