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结婚精选解答 > 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5.25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262人
律师解析:
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 更多>>
  •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 更多>>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阅读:1325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无效宣告,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合要求的,均可提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 更多>>
  • 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 就婚姻无效的审理,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适用特别程序; 对于子女与财产的诉讼审理,仍然适用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一般指当场处罚程序。...... 更多>>
单治律师

辽宁勋证律师事务所

辽宁大学法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注册基金经纪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刑事犯罪、企业纠纷、合同债权、不动产确权等方面具备充足的诉讼经验。曾供职于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经手案件近千件,每月进行咨询近百次。擅长分析各类复杂案件,善于驾驭各种交叉的法律关系。同时,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的知名企业包括华商晨报、中国华源集团辽宁公司、浙江中企房地产集团公司等。同时,非诉讼的方式及手段运用灵活,通过最直接的办法为客户解决难题,为客户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参与多起2000万以上离婚纠纷的处理;辽宁吉爱思路商贸咨询公司与韩国GSL公司投资合作项目西安K12教育集团沈阳落地项目成都生物科技医药集团投资合作项目能力、技能:口才极佳、文笔突出、逻辑清晰,思路畅达,尤其擅长各类谈判。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