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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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条件:1、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可以强制拆迁;2、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可以强制拆迁;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可以强制拆迁;4、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可以强制拆迁。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强制执行房屋拆迁需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权威裁决为前提。未经裁决,不可启动强拆。拆迁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拆迁人须按裁决履行补偿或提供安置,被拆迁人抵制时可提存。逾期未搬非诉讼阻断。历史性保护建筑禁止强制拆迁,损失无法弥补。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如果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只能查封不能变卖、拍卖。

在城市和乡镇范围内进行工程项目需建设方向当地政府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施工将被勒令停工,可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并罚款工程总投资5%-10%;拒不改正者将被限拆或没收实物、违法所得,最高罚款达总投资10%。逾期不执行城乡规划部门命令,政府可授权职能部门采取查封、强行拆除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