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
刘瑾律师,资深诉讼律师,9年(2016年至今)民商事领域执业经验,精通诉讼全流程管理,擅长庭审对抗与执行方案设计,熟练运用类案检索、可视化图表等工具提升案件说服力,精准提炼核心法律关系,依托扎实的法律功底与资源整合能力,实现客户权益最大化。 办案风格:严谨务实、逻辑清晰,注重诉讼策略与执行效果结合,胜诉率与回款率表现突出。 执业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风险预判-方案定制-高效执行”全流程服务,累计代理案件300+件,涉案金额超5亿元。 专业领域深耕: 资产清收:擅长贷款、合同欠款清收,累计为金融机构/企业回收资产超3亿元。 婚姻家事: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纠纷案件100+件,调解成功率超80%。 劳动争议与交通事故:熟悉赔偿标准与裁判规则,代理案件平均缩短处理周期30%。 政企法律顾问经验:服务客户涵盖政府部门、央企、国企、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擅长合规风控、合同审查与纠纷化解。 代表案例 某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清收系列案:代理300+起案件,综合回款率95%。 中粮饲料(茂名)某分公司欠款清收案:1个月内完成证据链梳理,成功追回欠款近千万元。 某大型国企合同纠纷案:突破合同相对性锁定关键证据,避免企业损失近亿元。 婚姻家事争议案:通过调解实现高净值客户元财产无争议分割,全程零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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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之后,原债务由谁承担倘若该笔债务在营运商变更加入之前已经存在,那么应当由先前的出让方来负担起连带责任;而若是在营运商发生变动之后才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新的接受者来承担这个债务。对于购买店铺的买家来说,与出让店铺的卖家以及原先的店主形成了两对相互独立的转让关系;同样地,原来的店主及其债权人也构成了相对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两者属于完全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之后,遗留的债务承担问题往往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而定。若存在相关协议,可依约履行;如无书面协议,则转让之前的债务主要须由原先的经营人承担,而转让之后的债务则应由新的经营者负责担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其债务仍由公司独立承担,以全部资产为基础。法人变更不影响债务归属,公司债务人身份及与债权人的关系保持不变。新任法人代表仅代表公司行事,不直接承担旧有债务的个人责任。

若债务在经营者变更前产生,应由转让方负连带责任;变更后产生则由承接方负担。购买者、出让者及原店主债权人间存在转让关系,与原店主债权人则为债权债务关系,两者互不关联。但须审查转让协议是否约定代为清偿,若有,购买者可能需对原店主债务负责。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公司仍需承担原有债务。企业工商登记事项变更时,原公司债务和权利由变更后实体继承,无需额外声明。若公司资产不足偿还债务且未实缴注册资金,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新法定代表人如为股东且未被告知原股东债务,可向原股东追责。因此,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应明确债务清理并签署协议划分原股东财务和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