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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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开离职证明,劳动者欲提取公积金,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强制要求开具证明。之后,备齐离职证明等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中心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提款。公积金提取是缴纳人依据规范进行的资产转移,需亲自前往办理机构提取。

离职后若无离职证明,处理住房公积金会受影响,但仍可转出。公积金可冻结转移或提取,前提是已找到新工作。若新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城市,只需向新单位索取转移凭证并提交给原单位,即可完成转移。

若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无离职证明,劳动者可尝试与原单位协商,或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或仲裁。 根据法律,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单位拒绝,劳动者可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迫使其出具证明。

若无法取得离职证明或单位未办理离任手续,则无法提取公积金。需单位开具离职证明以证明已解除劳务合同。丢失证明可回原单位人事部门查找并复印,加盖公章。携带有效身份证、离职证明复印件及本地储蓄卡或存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离职提取。

若无离职证明,提取公积金的合法途径包括:约定提取,即公积金管理机构按预设规则和时间将款项转至联名卡账户;部分提取,即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部分资金,总额度有限;销户提取,适用于决定取消公积金账户的情况,需填写销户提取申请表并前往管理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