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过了这个诉讼时效还没去法院打官司,那可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法院可能不会给你支持。但是,如果你的事情真的很特殊,就像过了二十年那样,那我告诉你,你仍然有机会争取到法院给你保护,这都需要你主动提出申请才能实现。

去法院求助保护我们的利益,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式还钱,那么从他们意识到或是应该察觉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以及责任人开始算起,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所以大家要注意了。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可是就不搭理你,除非你能从权益被侵犯那天起算起,超过20年的时间,否则就得靠自己解决问题。当然了,也有些特别情况,法官可能会观察你的申请然后再考虑是否给你时间延长。

就是从你自己发现或者应该明白你已经受到了损失,还有对方也就是义务人他们开始不履行你的权益的那一天起。所以,给你举个例子,比如说借条,如果发现借条上的债还没还清,那么你就需要在三年内去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这三年,那就不能再找法院帮忙,当然除了特别特殊的情况,比如你申请的话,法院可能会考虑帮你延长时间。

要是有人不按时还钱的话,你就得赶紧把这个事儿告诉给人民法院,而他们会给你保护的时限是三年。这样说,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协议上规定的时间来还款,那个人借钱的这个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债权人,应该在知道或者有理由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天算起,然后用这三年的时间里去法院告他才行。

这要看你的案子难不难、法院忙不忙,但是一般来说,从立案到开庭,应该不会超过我上面说的那个时间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