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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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中并没有统一规定民事诉讼的终审履行时效,一般民事诉讼的二审就是终审,在二审判决书当中都规定了履行时效,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时效内履行应尽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双方约定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话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以后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在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向债务人作出还债请求的会中断诉讼时效。

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是我们国家民法当中所明文规定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法定的事由,当然它有一定的严格适用的条件,在结束之后重新的计算诉讼时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止一般是由于不可抗力等清新规定出现才导致的,此时债务人并不能使得该情形消失,给出在诉讼时效中止期间,债务人即使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债权人也是不得要求其承担中止情形发生后的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