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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程序一般会有哪些步骤?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有:
1、立案。立案一般源于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等;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与案件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该案件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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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五民律师事务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综合类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杭州,以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为主,秉承“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服务目标。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服务部,由律所主任及多名专业律师带队,深耕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多年。结合企业的发展阶段,将企业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相结合,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律所主任介绍 程杰律师,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杭州市第九届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校友导师,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屋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律师荣誉: 1、荣获“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 2、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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