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如何办离婚手续?
时间:2025.05.2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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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女方怀孕,双方可以
登记离婚,也可以由女方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一、登记
离婚程序如下:
1、
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
身份证、
结婚证等材料,签署《
离婚协议》,并在
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
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
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
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
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
起诉离婚,女方应当向男方住所地法院
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
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
提离婚。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
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的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推迟了
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
如果男方在此期限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如果男方在起诉时,不知道女方已经怀孕,或者是人民法院在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后才发现女方处于上述法定保护期间的,
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
不准离婚,而应当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如果一审
法院判决离婚,女方以存在上述情形为由提出上诉的,只要
二审法院查明,
男方起诉离婚是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应当撤销
一审判决,驳男方诉讼请求。
但是,男方在此期间并不是绝对的没有离婚请求权,法律还有例外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主要包括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
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
家庭暴力,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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