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
刘余律师,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洞察力。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劳务纠纷,债务追收,劳动仲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办理方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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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由被执行财产或者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的。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法院受理后启动强制执行手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者冻结。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由谁管辖的问题,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管辖规定是到犯罪行为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不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而是属于公诉案件,所以是不存在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执行司法解释规定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是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在申请仲裁时一般在收到申请书之后就会在四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结束,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的,那么就可以延长十五天。

仲裁裁决执行地点的法院一般选择在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是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终极法院,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机构时,要选择能够接纳仲裁法院的机构,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