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
刘余律师,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洞察力。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劳务纠纷,债务追收,劳动仲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办理方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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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一般来讲是不要求签署认罪认罚谅解书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并接受法律制裁,这样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不起诉决定就是说嫌疑人行为轻微,不需要刑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罚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通知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书,意味着检察院已经审查了案件,有足够证据指控他犯了帮信罪。签署后,当事人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减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得到最轻的刑罚,最终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细节。

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故意伤害等治安案件,警方应深入调查,明确案情。涉及专业技术鉴定时,应委派或邀请专业人才进行。如法医鉴定为轻伤,公安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拘留等措施。若情节较轻、事实清晰、因果关系明确且无争议,双方可现场调解并签署协议,生效后不得异议。

检察院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可根据侦查需要再次深入调查取证,力求获取新证据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需注意,退回侦查次数受法律限制,最多两次。每次退回都应基于实际情况判断原因和必要性。

签署认罪认罚书意味着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这有助于检察院依法从轻处理,并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特定情况下,如盲、聋、哑者等无需签署。满足速裁程序条件,审查起诉期限可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