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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冷静期多长时间失效?

时间:2025.05.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离婚申请冷静期三十日期满后的三十日之内不去领取离婚证就是失效了,再次申请离婚的需要重新计算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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