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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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国家对工人加班时长进行规范。原则上,职工每天加班不超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不超过三小时,但每年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双方需达成共识,任何一方不得强行要求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不得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员工每日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需延长工作时间,每日最多延长三小时,且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与健康之间取得平衡。企业和雇主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安排。

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但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日1小时。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不得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企业需依法支付加班薪酬,不得过度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和计酬标准。员工有权投诉举报未支付加班费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