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如果交了
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
定金罚则,能退。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
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不能退。
3、因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能退。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