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如下:若事故全因一方违反交规,该方负全责,另一方无责任;若一方主要违规,另一方或第三方轻微违规,主要违规者负主责,其他方负次责;若各方违规程度相似,则各方负同等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当非机动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一般由转弯车辆负有一定责任。责任归属取决于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过错程度,最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

车辆在左转时责任重大,应礼让直行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不足部分则根据双方过失程度分担责任。若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因对方过失适度减轻责任。若机动车无过失,责任不超过10%。若事故由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引起,机动车无需赔偿。

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推动作用和过错程度综合判断。共同导致事故的双方或多方,按影响大小和过错程度分担主、次、同等责任。无不当行为的属意外,无需担责;故意造成事故的,对方免责。

在交通事故中,若汽车右转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通常汽车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转弯让直行”是交通法规的重要原则,当汽车欲转弯时应礼让直行车辆。在此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为直行状态,汽车应让其先行,电动自行车享有优先通行权。按责任划分,汽车负主责,电动自行车负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