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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5.2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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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頔繁律师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曹頔繁,男,法学硕士,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业务为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代理。 曹頔繁律师毕业于985高校南开大学,本科就读于南开大学法学、历史学专业,获得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就读于南开大学刑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律师行业以来深耕刑事业务领域,获得成都市锦江区青年律师优秀辩护人大赛优秀奖、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卓越进步奖、专业输出奖、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专业分享贡献奖等荣誉。 曹頔繁律师执业期间,每年办理数十件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无罪、罪轻案件,提出的辩护意见多被办案机关采纳,并获得认可。如办理的故意杀人案、强奸案、抢劫案、盗窃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组织卖淫案等案件获得无罪的结果,办理的巨额诈骗案、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贩卖毒品案、跨境诈骗、组织卖淫案等案件获得刑期大幅度从轻的结果,办理的强奸案、数额巨大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数额巨大型诈骗案、情节严重型开设赌场案、合同诈骗案等案件获得缓刑的结果。 曹頔繁律师秉持“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的结果”的办案理念,坚持案件无大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实质化、精细化辩护,将辩护工作认真落实到位,办理的案件多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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