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朝阳律师事务所
李永亮律师,男,汉族,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法学专业(本科),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熟悉公司法、房地产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
咨询该律师
在男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后,如果在婚后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之上,意味着丈夫和妻子对彼此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新的约定。在此种情况下,这栋房屋的所有权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不幸面临离婚的境地,女方有权享有该套房屋的产权,并应当获得该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或与其价值相等的货币补偿。

在男方婚后阶段,若其父母为其购买房屋并支付相应费用,此时女方并不必然享有该房屋的份额。唯独当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记载了女方姓名之时,方能证明该套房屋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两人皆有权参与其合理分配。在另一种情况之下,即在婚后由男方单独购置而房屋所有权亦登记在男方名下者,只能证明这是对子女的赠予行为,女方对此无权分享。

在婚前置办房产时将女方列为户主的情况通常被界定为共有财产。如若夫妇间的任一方于婚前购置房产,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款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有仅此一人姓名的话,那么这项房产应认定为单独所有且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对此行使分割权益。然而,假设在举行婚礼之前购房并将指定一方列为户主,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增添了另一方作为户名,那么这栋房产便会被判定为共享所有财产。

结婚后,要是买房只写了女方的名字,而购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那这房子通常就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可以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成就让法院来裁定。要是购房款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她婚前的财产或者是因为人身伤害得到的赔偿金,那这房子可能就归女方个人所有。

男方婚前购房登记女方名下,这房产的归属就比较复杂了。要是男方能证明这房子是他全资买的,而且双方也有明确协议,只是为了名义上登记在女方名下,那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男方,或者男方能得到大部分份额。但要是没有这些证据,那法院就可能会认为这房子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得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