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拿
法院判决书申请执行具体如下:到人
民法院的
立案庭立
执行案件,立案庭立案后转到执行庭执行。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书须载明申请人和
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二)执行依据(均须提供原件);
1、
一审案件:
一审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须主审法官盖生效章);
2、
二审案件:一审,二审
判决书(二审判决须到中院盖生效章)。
(三)申请人身份资料:
1、申请人为个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为公司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
工商登记资料,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若本人不能来申请的,可委托他人。受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资料(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
(四)被执行人身份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2、
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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