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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归属纠纷管辖地点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5.05.14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164人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因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的,管辖部门是国土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假如是农村土地征承包经营权纠纷,管辖部门一般都是乡政府仲裁机构以及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该是土地所在地的法院。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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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律师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山林权属、行政处罚、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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