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被拘公民满30日后是否释放,取决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详实程度。如果证据不足或证明其无罪,那么释放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如果案情复杂、证据有待收集或需要深入调查,那么可能会继续羁押。释放的可能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准确预测。

刑事拘留30天内是否会放人,要视情况而定。这得看具体的案件和证据够不够扎实。如果公安机关觉得要抓人,就得在拘留的最后三天前,向检察院申请审查。要是情况特殊,审查时间还能延长。要是证据不足,或者检察院不批捕,那被拘留的人就可能会被放出来。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刑拘37天后,嫌犯可能被检察院批捕或释放。拘留和逮捕非定罪依据,案件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仍可能被判无罪。警方拘留后30日内须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院7日内决定。未获释通常意味着批捕,但定罪仍需经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审判。

刑事拘留三天后释放的可能性较小。通常,符合拘留条件者难以获释。但若有证据显示不再满足拘留条件或获准保释等候审理,可能提前解除拘押。检察院在收到逮捕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如需进一步调查且符合保释条件,可依法办理保释或转为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37天届满,结果两极:若检察院批捕则继续羁押,否则释放。但需注意,拘留和批捕不等于犯罪,检察院可能不起诉,法院也可能判无罪。公安提请批捕最长30天,检察院决定批捕或不予批捕7天,故最长拘留37天。超时未释,判刑可能性增大,因检察院已认可证据和犯罪倾向。最终判决需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