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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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通常应在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决定,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最多延长10日。如需延期,必须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我国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时,可当场处罚。对公民罚款不超过五十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不超过一千元或给予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并交付预定格式、编号的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机关当场处罚的明确规范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通常进行两次,即“首次催告”和“第二次催告”。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接受处罚,行政机关将再次书面催告,并有权采取罚款、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在行政复议领域,复议机构承担七项职责:接受并审理复议申请,调查取证,审查复议对象及处理结果,拟定公正合理的复议决定,转交审查申请,提出处理建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事项及其他法律职责。

在行政复议领域,复议机构承担七项职责:接受并审理复议申请,调查取证,审查复议对象及处理结果,拟定公正合理的复议决定,转交审查申请,提出处理建议,办理行政诉讼应诉事项及其他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