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民间债务这个事情,基本上都得走民事诉讼这条路子解决,不用担心遭啥子牢狱之灾当然,除非这个欠债的家伙故意耍赖皮,把你告上法庭后也不给钱,让法官去执行他还是不给,这时候就可能要吃官司了,但是别怕,这算不上大事情。根据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就是对什么样的事情严惩不贷。

假设被告就是那种不想还钱的主儿,那么法院就得采取点硬手段了,比如不让他出国玩去、把他列入征信黑名单里、甚至在电视上播出他的老赖行为等等。但是你得记住,虽然法院能这么做,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要坐牢。坐牢这个词其实是用来形容刑事惩罚的,而我们平时说的打官司,其实都是为了解决民事问题,比如欠债还钱这种事。

要是发现有人故意不肯遵守我们法院已经有了法律效应的判决或者决定的话,那么法院会根据他的态度和情况来对他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者关押在监狱里。而且如果这个人的行为真的严重到构成犯罪了,那就得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所以,假如你借出去的钱别人就是赖着不给,而这种行为又恰好符合人家有意不执行我们法院判决或决定的条件的话,那么理论上说,他是有可能因为这些行为而受到罚款甚至坐牢这样严重的惩罚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界定,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除非存在法律法规另作他途的情形。这意味着,若债权人在得知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债务人相关信息之时起的三年内并未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其所享有的追索权利很可能会因为诉讼时效期限的逐渐消磨而无法得到保障。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明确指出,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时,其所能承受的遗产实际价值将成为其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税款及债务的上限。换言之,若借款人不幸离世后留下了遗产,那么继承人就必须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全额清偿借款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仅承担遗产价值以内的债务,对于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选择不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