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霍新丹,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十三年的专业法律实务经验,核心领域聚焦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与仲裁纠纷,在高对抗性、多层级法律关系中具备深度分析、策略制定与有效解决的出色能力。 曾任职于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及某基层人民法院,深度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对各类民事案件的审判要点、裁判思路有着深刻和精准把握。曾担任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深度熟悉房屋买卖、租赁全流程及法律风险把控节点,并擅长处理相关环节产生的疑难纠纷。 长期专注于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领域包括: ?合同争议:合同效力认定、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损害赔偿等; ?债权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 ?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争议、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等; ?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房地产侵权纠纷等;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效力与解除争议、薪酬福利争议(含加班费、年终奖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竞业限制纠纷等。 霍新丹律师基于扎实的法律功底、复合的实践经验(法院、企业法务、专职律师)以及对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的精准把握,专注于通过专业、高效、务实的诉讼与仲裁策略,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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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认定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将依法立案审查。关于强制执行的审查周期,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但一般而言,只要案件符合法律要求,法院能够在六个月内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这意味着,尽管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具体时间,但法院会尽力在合理期限内处理案件,以确保公正和效率。因此,当事人可以期待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案件处理的结果。

单一住房在法院执行中,虽可作为强制执行对象,但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亲属的基本居住房屋,法院有权核查登记,禁止拍卖、变卖或抵债。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益不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是允许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虽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公民不能履行法律确定的个人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利对其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

可以,只有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唯一住房,在法院审核之后,可以查封、扣押,不能拍卖执行,其他被执行人的普通住房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为其提供最低保准住房。

法院强制执行公积金账户一般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超过六月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指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