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
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
刑罚方法。罚金属于
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
刑法中是一种
附加刑。
刑法第52条规定:“判
处罚金,应当根据
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
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
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
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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