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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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当得利这个东西就是你很轻松就得到了什么好处,但其实你这么做是违法的。比如说,有人借了你钱却说什么都不还给你好像他自己就没欠过你似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手上有证据,那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求他把钱还给你这就在我们说得通的不当得利的范畴之内。不过,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让我给你们详细说说这个不当得利返还制度里面有三个例外情况。

不当得利并不能与侵占罪相提并论。不当得利乃是指在未取得合法权利的前提下,擅自获取了他人的财产利益,从而导致他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这种情形往往牵涉到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其解决之道便是通过返还不当得利以恢复受损的权益平衡。然而,侵占罪则是指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或者将他人遗失或掩埋的物品非法占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这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获得了不应得到的财产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员工,通过运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权和便利条件,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且这种占有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即造成单位财产的数额较大。对于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的理由却得到了利益,还损害了别人的财产。而侵占罪,则是指非法占有了别人的财物,而且还有恶意不归还的意图。所以说,不当得利主要关注的是获取利益的方式是否正当,而侵占罪则更看重行为人的非法占有意图。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哦!

构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