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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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超过法定最长追诉期的情况,司法机关将不会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不同的刑罚有不同的追诉时效,分别为五年、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不等。如果二十年之后确实需要追诉,还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会触犯法律,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销售额50%至2倍的罚金。如果销售金额低于五万元,那么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仍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以示惩戒。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数额较小的话也一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国家法律制度根本就不允许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就算销售的数额较小,当地的工商部门也可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当事人处违法所得一倍到三倍左右的行政罚款,甚至是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