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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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及人事外包的潜在法律风险解析首先,劳动关系不够明晰。劳务派遣性质的企业与其合作伙伴用人单位之间签署了相关的劳务派遣协议,然而用人单位并未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导致了劳动者实际上所处的劳动关系以及其从事的工作岗位归属两个不同单位这一局面的产生。其次,薪资支付缺乏透明度。

劳务派遣与外包之间的关系探讨劳务派遣有别于劳务外包。简单来说,劳务派遣是由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全权负责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将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派往到设定的用工单位展开相关工作;而劳务外包则是指用人单位在自身无法自行承担的非关键性和辅助性工作上,选择将这些任务交由有专门技能、资源,以及经验丰富的机构或团队来执行的一种灵活就业模式。

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

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两者在合同标的上不同。4,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5、两者在资质要求上不同。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