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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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得到的清偿比例并非固定的,而是受到破产财产总额以及债权特性、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在清偿流程中,首先需要偿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既定的顺序分配财产:首先是有担保债权,其次是职工债权,再次是税收债权,最后才是普通债权等等。每一个层级清偿完毕后,若还有剩余财产,才会将其转入下一个层级,这样的清偿过程公平且有序。

计算破产重整债权清偿比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这样才能确保计算准确。首先,要明确企业可供清算的资产规模。然后,要核算各类债权的受偿顺序和限制类型。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分为有担保、职工、税收和普通债权。有担保债权可以在担保物价值内优先受偿,其他的则归入普通债权。在计算时,要从资产总额中扣除优先债权,然后用剩余资产除以普通债权总额,得出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

破产清算比例好复杂,要考虑财产总额、债务属性和优先顺位。得先分清有担保和无担保债权,有担保的能优先受偿。没担保的按法律顺序和比例分。流程是先确定财产总额,扣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有担保债权,剩下的钱来还没担保的债权。清偿比例是没担保的可分配财产总额除以没担保的债权总额。

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清偿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受到破产企业资产规模和债务结构的影响。在清算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以确定可供清偿的财产数额。随后,需要支付必要的费用和公众债务。在完成这些步骤后,按照优先级进行清偿,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和税款将被优先考虑,其次是普通债权。如果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则按照比例分配给所有债权人;若不足以清偿,则所有债权人只能按照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破产重整时,债权清偿一般依法按比例进行,但特殊情况可能会打破这一原则。例如,某些特殊担保或优先权债权的偿还可能与其他债权不同。不过,在全体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也可以制定非比例清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