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兵兵律师简介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陈律师的执业理念融合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 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并拥有八年的从军经历。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不仅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还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在执业实践中,陈律师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例如,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宗旨,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如果您正面临法律挑战,陈律师将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真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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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当大家在群里拼得头破血流,结果有人受伤严重的话,那就要按照咱老百姓常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用咱们国家的“刑法”的相关条款二百三十四来说事儿。这个二百三十四就是讲的那些蓄意伤人的罪行,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你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给你关个禁闭啥的,但如果你的犯罪行为比较恶劣,那就可能会被判个三年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跟别人一起打架,就算你自己没动手,但是如果你是带头大哥或者参加得很积极,而且属于其中一种情况的话,比如用武器打架,那你也算犯罪。所以,就算你没直接在打架现场,如果你知道要去干这个事儿,然后又真的去了,那你也有可能会被判刑。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要是有人不好好在家待着,而是找一帮子人打群架的话,那可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明文规定,这种打架闹事的行为,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可以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25条说了嘛,共同犯罪就是两个或者更多的人他们都故意干坏事。第26条就更有意思了,它说如果是斗殴这类事件的话,只要有一个人被定成了罪魁祸首,而且这个人还组织、带领了一帮人或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那就算有好几个人参加了斗殴,最后可能也只会惩罚其中的一个。这时候,法院可能会觉得其他参与者虽然确实参加了斗殴,但是他们的行为并没有达到大家都想干坏事的地步,所以不能算作共同犯罪。

哎呀,根据咱们国家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如果一群学生打架斗殴的话,这就是聚众斗殴罪了。不过,如果事情不是很严重,比如说没有人受伤或者死掉,而且也没出现那个条款里说的那些特别严重的情况,那对带头闹事的人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同学们来说,可能就只需要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