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立即咨询
强迫交易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关于强迫交易罪,其构成要件主要有四点:1.主体要件要求犯罪者必须是一般自然人;2.在主观方面,该罪行的行为人需要表现出直接故意,这也是构成各种犯罪的必备要素之一;3.在客体方面,犯罪所侵犯的是,交易对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商品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4.最后,在客观层面,该犯罪涉及到的是通过施行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是被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且这些情节已经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

关于强迫交易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解析构成强迫交易罪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首先,该罪行的加害者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其次,在主观态度上,应具有故意性;再来就是其行为侵犯了的对象,包括商品交易另一方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已然存在且被强调维护的稳定的商业市场秩序;最后,犯罪行为有外在表现形式,即通常涉及使用暴力或威胁的方式来强行购买某个商品或强迫他人提供某种服务或被迫去接受某种服务,而这个程度必须达到较为严重的情况才适宜受刑。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任何用武力或威胁的手段,实行以下任一一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附加或惩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强行购买商品的行为;(2)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可不一样。强迫交易罪是用暴力威胁来强制交易,而抢劫罪是直接用暴力等手段来夺取财物。要是强迫交易的时候暴力用得太多,直接把财物抢走了,那就可能构成抢劫罪了。要是用特别暴力的手段把东西低价抢走,还不付钱,也可能构成抢劫罪。

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有明显区别。强迫交易罪是通过暴力威胁来强制交易,而抢劫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夺取财物。如果强迫交易中的暴力程度超限,直接夺取财物,就可能构成抢劫罪。比如,通过极端暴力来压价夺物,却不支付任何代价。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需故意,侵犯客体为交易对方和市场的正常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参与招标拍卖等,情节严重。依中国《刑法》第226条,此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