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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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医方告知的途径和形式都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合法形式告知。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投保人享有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合理费用的权利,但也需要履行告知的义务。

按照惯例,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无限告知是指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及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询问回答告知是指投保人只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可无须告知。

我国保险法第17条只规定投保人对保险人的询问应如实告知,至于保险人的询问采取哪种形式(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法律没有规定。根据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我国适用的是询问告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