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
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或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以及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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