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哪些构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由哪些构成?

时间:2025.05.23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06人
律师解析:
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客体是该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客观上表现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四、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