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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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公安机关在对需要逮捕的拘留者执行逮捕前,需要在拘留期满前的3个工作日向检方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4个工作日。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批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在司法程序中,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其家属通常是无法进行探访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仅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拘留期即将结束或变更为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其家属方能与被拘禁之人进行面对面的交往。因此,在涉嫌刑事案件并被拘留的这段时间内,往往是无法确切地行使探望权的。

被公安机关拘留30天后未被提请批准逮捕该如何处理若某案件当事人在被拘留满三十日后仍未得到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他(她)将会在此时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甚至有可能会被宣告无罪得以释放。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正常来说,刑事拘留七天,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标准。因为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门或检察机构依法采取的刑事司法手段,一般都是合法的。不过,如果是非法拘留,比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就有可能是违法拘留,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的第37天之后,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案件,那么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拘押。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一般执行期是3个工作日。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到1到4个工作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需要的7个工作日,最长的刑事拘留期限就可以达到3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