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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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严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和储存危险物质,刑法第125条设定了严厉的刑罚:个人行为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至无期徒刑或死刑;单位犯罪则连坐领导和责任人,同样处以3-10年有期徒刑,旨在保障公共安全和民众权益。

中国《刑法》规定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指未获批准情况下,非法活动涉及有毒、放射性或传染性物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既遂行为,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致死刑;单位犯罪则面临罚款及对直接责任人执行相应刑罚。

对非法储藏危险物质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单位犯罪者,需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按个人犯罪规定处罚。

非法储存指的是未经许可和违反法律法规,逃避监管,私自保存如枪械、子弹和爆炸物品等违禁品的行为。无论藏匿地点在自家还是其他如山洞、他人家中等地,均视为非法。同时,即便某些行为表面上得到有关部门认可,但实质上仍是隐瞒非法行为,应视为非法储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