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漏税指纳税人无意识漏缴或少缴税款。
若漏税3000元,及时补缴税款与
滞纳金,通常无
刑事处罚。
2.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缴纳漏税,从滞纳日起,按日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3.经通知拒不申报或
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属
偷税。
偷税情节不同,
量刑及
罚金不同。
4.建议和税务机关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税务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小店,在纳税申报时因疏忽少申报了部分收入,导致漏税3000元。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小朱限期缴纳税款,并告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小朱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漏税,不应加收滞纳金,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的行为属于漏税,即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
违章行为。按照规定,若能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通常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2、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是符合规定的,小朱以非故意漏税为由拒绝缴纳滞纳金缺乏法律依据。小朱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按照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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