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欠款追讨精选解答 > 恶意拖欠时发的欠款短信是否有效

恶意拖欠时发的欠款短信是否有效

时间:2026.01.03 标签: 债权债务 欠款追讨 阅读:1306人
律师解析:
恶意拖欠时发的欠款短信通常有效,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短信里得清楚表明欠款事实,像双方身份、金额、原因等关键信息都要有,还得是欠款人真实想法。
要让短信证明力更强,得来源明确是欠款人手机号发的,内容完整没歧义,还得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只有短信的话,证明力可能不够,对方否认就得靠其他证据补充。

案情回顾:

小许多次向小丽发送欠款短信,小丽认为这些短信是恶意拖欠。小许则称短信有效,因其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这些欠款短信是否能作为认定欠款关系的有效依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形式之一,若短信内容清晰表明欠款事实,包括双方身份、欠款金额、欠款原因等关键信息,且能证明是欠款人真实意思表示,可作为认定欠款关系的依据。
2、要使短信具有更强证明力,需满足短信来源明确,能证明是欠款人本人手机号发送;内容完整无歧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等条件。若仅有短信,证明力可能受限,对方否认时可能需其他证据补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