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他人用诈骗款买东西,处理分两种情况。
交易时不知款项来源,属
善意取得,通常无需担责,但
司法机关可要求返还财物,物品不在则返还等值价款。
2.若明知款项是诈骗所得还交易,可能涉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会被追究
刑责。
3.遇到此类情况,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说交易细节,按要求返还财物,避免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许将自己的物品卖给小胡,小胡用诈骗所得款项支付。交易时,小许并不知晓款项来源。后司法机关调查到小胡的诈骗行为,找到小许,要求其返还该物品。而小许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应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许在交易时对款项来源不知情,属于善意取得,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但司法机关有权要求其返还相应财物,所以小许应配合司法机关的要求。
2、若小许明知款项是诈骗所得仍进行交易,就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本案中小许不知情,不涉及此罪。小许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交易细节,按要求返还财物以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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